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7/23/2019 3:11:09 PM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部署,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揮知識產權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提質增效的作用,提升政府財政資金杠桿和風險保障作用,實現知識產權市場價值,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規范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以下簡稱“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編制說明】本辦法制定目的。
第二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以“多級聯動、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循環使用”為運作原則,由各級財政資金共同出資組成,視業務發展需要確定鼓勵各級財政出資擴大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規模,借助市場力量提高財政扶持資金的使用效率。原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按規定移交后并入本風險補償專項資金。
【編制說明】說明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資金來源,規模不設上限,根據運作情況鼓勵各級財政出資,銜接原來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關系。
第三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用途包括撬動合作銀行和社會資本增加對企業的貸款投放量,代為補償銀行等機構(以下簡稱“合作機構”)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時產生的部分風險損失以及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日??赡墚a生的審計、法律等相關費用。
【編制說明】說明資金用途。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指采用包括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版權)等知識產權進行質押以獲得銀行授信資金或其他金融機構資金的融資模式。
【編制說明】定義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五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是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牽頭機構。工作小組成員由佛山市知識產權局、各區知識產權局以及實際出資部門組成,工作小組的正、副組長由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原則上每季度應召開一次工作小組會議。工作小組主要職責包括:
(一)制定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確定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扶持產業方向或支持企業類型、扶持企業名單;
(三)確定合作機構和風險補償合作協議;
(四)審定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補償支出和核銷;
(五)資金管理事項的調整和決策。
【編制說明】原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已由省市區鎮四級知識產權部門共同出資,并入后由市區知識產權局及出資鎮街知識產權部共建工作小組,作為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牽頭機構,并明確牽頭機構職責。
第六條 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知識產權局分管副局長兼任。主要職責包括:
(一)牽頭開展產業調研,審查合作方案;
(二)指導各區開展引導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
(三)監督資金管理人管理工作;
(四)審議資金管理人提交的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五)組織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編制說明】明確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由其負責銜接并監督資金管理人工作。
第七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機構負責日常管理運作。由市知識產權局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選定1家受托管理機構對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作統一管理,與受托管理機構簽訂委托管理協議,并進行指導、監督和組織評價。受托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資金管理人”)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日常運作,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二)介紹引入適當的合作機構,并負責對合作機構進行考核、評價和調整;
(三)落實貸后跟蹤管理及信息反饋;
(四)組織專家小組對損失款項進行會審、評估,初步評定風險補償損失及撥付補償資金;
(五)按要求向工作小組提交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季度運營報告,并協助做好相關財政項目的績效評價等工作;
(六)起草重大事項決策議案提交工作小組審議。
【編制說明】明確資金管理人職責。
第八條 資金管理人的管理服務費由基本服務費和績效獎勵兩部分組成?;痉召M按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總額以超額累退方式計算,1億元及以下按照年費率0.5%計算、1億元—5億元(含5億元)按照年費率0.25%計算、5億元以上按照年費率0.1%計算??冃И剟畎凑债敿径绕髽I新增申請支持融資備案總額的0.25%計算。管理服務費按季度從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列支。
【編制說明】明確計提及支出管理服務費方式。
第九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產生的利息滾存計入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賬戶,實行??顚S?。
【編制說明】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產生的利息所有權和用途進行說明
第三章 扶持對象
第十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為市內企業和已備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的合作機構。
【編制說明】明確扶持對象包括企業及備案的合作機構。
第十一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扶持的企業要求須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佛山市為主要納稅地,持續進行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運用自主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優先支持以下企業:
(一)獲得國家或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稱號的企業;列入佛山市重點知識產權保護名錄的企業;
(二)近5年內擁有1項(含)以上有效發明專利或3項(含)以上有效實用新型專利或3項(含)以上軟件著作權的企業;
(三)擁有行政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
(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
(五)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
(六)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
(七)獲得國家、省、市版權示范單位稱號的企業及產品獲得國家、省、市最具價值版權產品稱號的企業;
(八)符合我市產業布局和發展方向的、經濟效益較好的、具有中長期發展前景的企業。
【編制說明】扶持企業要求及優先支持企業范圍。
第十二條 建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扶持企業庫,滿足扶持對象范圍的企業需入庫后方可享受風險補償扶持。
【編制說明】建立扶持企業庫。
第十三條 企業入庫采取定期入庫和實時入庫。定期入庫指資金管理人每半年組織一次企業入庫申請,企業根據入庫申請要求,提交入庫申請材料,經資金管理人審核并報工作小組辦公室確認后,形成入庫企業名單。實時入庫指符合入庫條件的企業提出融資申請時,同時向資金管理人提交入庫申請材料,經資金管理人審查通過后,先行入庫獲得扶持,資金管理人再向給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備。
【編制說明】扶持企業庫入庫方式。
第十四條 被扶持企業通過風險補償項目獲得的融資應按獲取融資時明確的用途使用,具體使用情況由合作機構把關負責。
【編制說明】企業通過風險補償項目獲得的資金用途由合作機構監督。
第十五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扶持的合作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佛山地區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或設有分支機構,依法合規經營的機構。包括銀行、類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再保險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
(二)服務效率高,具有專門的服務團隊,具有較強的風險防控能力;
(三)合作機構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已按要求向資金管理人備案,并通過工作小組審核納入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補償范圍;
(四)按規定及時、準確向資金管理人報送已備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項目還款情況及相關數據;
(五)按規定盡職盡責追索不良貸款,并做好統計工作。
【編制說明】要求合作機構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第十六條 合作機構需針對開發設計多元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引導和扶持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獲得所需資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須向資金管理人申請備案。合作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備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進行調整申請。
【編制說明】要求合作機構報備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
第十七條 相關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向資金管理人提出合作方案和產品方案并申請成為合作機構。資金管理人負責提請工作小組辦公室審議,工作小組辦公室優先選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承擔損失額比例較小、杠桿撬動作用較大且可持續發展的合作方案。經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資金管理人按規定與合作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并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備案。原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合作機構提交產品方案后自動延續成為合作機構。
【編制說明】審定合作機構程序。
第十八條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辦法,對試點成功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由市知識產權局和資金管理人進行推廣。合作機構一年內沒有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的,經工作小組同意,由資金管理人與其解除合作關系。
【編制說明】支持優秀機構和產品,建立合作機構退出機制。
第四章 運作方式
第十九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采取風險分擔的方式運作,如支持項目發生風險損失,則知識產權質押實際融資部分由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合作機構共同承擔。
【編制說明】分擔知識產權質押實際融資部分的風險。
第二十條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包括以下幾種方式:
(一)直接質押的融資:企業將知識產權出質給銀行等融資服務機構,銀行等融資服務機構作為知識產權質權人向企業出借資金的融資方式。
(二)間接質押的融資:企業將知識產權出質給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第三人,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第三人為企業融資提供擔?;蛐庞帽kU,企業以知識產權作為反擔保來獲取銀行等融資服務機構貸款的融資方式。
(三)由擁有知識產權的企業與銀行等融資服務機構商定法律允許的其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方式。
【編制說明】允許直接質押和間接質押等多種方式。
第二十一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僅按規定比例補償不良貸款項目本金損失部分,相關利息等由合作機構自行承擔。
【編制說明】僅分擔本金損失部分。
第二十二條 每家企業每年最多可申請一個扶持項目,每個項目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單個項目對合作機構風險補償比例不超過損失本金的70%。風險補償項目到期前,企業因特殊情況,可由合作機構提請出申請延期,說明延期原因及延期期限,經工作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執行。同一企業原則上不可連續申請風險補償項目超過3年。
【編制說明】對企業享受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政策金額、次數作規定,有利于扶持更多企業。
第五章 項目申請流程
第二十三條 扶持項目申請流程:
(一)融資申請。入庫企業向合作機構提出融資申請。
(二)盡職調查。合作機構根據融資企業的申請資料,對融資企業進行盡職調查。
(三)融資報備。經合作機構盡職調查審核同意的,由合作機構填寫《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項目報備表》,報資金管理人進行風險補償項目報備。資金管理人對報送項目進行形式性審查,主要對借款企業是否納入“扶持企業庫”、借款情況、報送材料是否齊備、申請金額是否符合要求等進行形式性復核,并對符合要求的項目出具《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項目確認函》。
(四)資金發放。合作機構與借款企業簽署借款合同、質押合同、保險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通過銀行和類金融機構放貸或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向企業發放資金,合作機構在資金發放10天內向資金管理人報備該筆業務相關資料。
【編制說明】扶持項目申請流程。
第六章 項目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貸后管理實行分層管理,以合作機構為主導,資金管理人負責監督。
【編制說明】貸后管理分工。
第二十五條 合作機構應加強對借款企業經營狀況以及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力度,每季度向資金管理人進行項目運作情況備案。同時,資金管理人有權要求合作機構配合,不定期對借款企業進行實地走訪,及時了解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如發現借款企業經營異常的,立刻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
【編制說明】明確合作機構相關義務。
第二十六條 資金管理人與合作機構應加強定期信息交流。若發生下列情況,合作機構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資金管理人,并將調查情況上報工作小組辦公室:
(一)融資企業不按期支付利息;
(二)融資企業出現逾期;
(三)合作機構認為融資企業不能正常還款;
(四)合作機構認為需要通知的其他重要事項。
【編制說明】風險事項報送要求。
第二十七條 風險補償項目發生不良運行情況后,在融資企業融資本息償還逾期90天以上,且合作機構已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規定追收180天以上尚未全部收回貸款本金的(合作機構向貸款企業發送第一封律師函開始計算),可按合作協議約定向資金管理人申請項目損失補償。
【編制說明】明確風險補償申請時間。
第二十八條 風險補償申請流程:
(一)啟動補償。風險補償項目發生不良運行情況后,合作機構按本辦法要求進行追償。由合作機構針對尚未收回本金按約定的比例金額向資金管理人提出風險補償申請和相關追償、本金損失證明。
(二)補償核定劃付。資金管理人對合作機構報送的風險補償申請進行初核,制定補償方案并報送工作小組。補償方案經工作小組批復同意后,由資金管理人按照補償方案從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賬戶向合作機構劃付相關補償金。
(三)補償后的債務追收。由合作機構全權向違約借款企業催收,依法律程序進行追償,追償所得按比例返還風險補償專項資金。
(四)損失核銷。依法追償終結后,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本金損失,經向資金管理人申報,并由工作小組審議確認后,在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按實核銷。
【編制說明】風險補償申請流程。
第七章 風險控制
第二十九條 當單家合作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逾期率超過5%,或支出的風險補償金額達到與該機構合作資金50%的,暫停該合作機構新增風險補償業務。
【編制說明】單家機構風險熔斷機制。
第三十條 當全部合作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逾期率超過5%,或者支出的風險補償金額達到總資金50%的,暫停審批新的風險補償業務。
【編制說明】整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熔斷機制。
第三十一條 各合作機構應加強自查,完善風險管理制度,當逾期率回復正常后,經工作小組同意再行恢復風險補償業務。
【編制說明】業務恢復機制。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 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必須??顚S?,禁止任何部門和單位截留、挪用。工作小組會同市財政局批準在合作金融機構設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賬戶。工作小組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審核,也可委托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工作小組如發現資金管理人有擅自挪用資金的情況,有權取消資金管理人的資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且要求資金管理人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制說明】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存放要求,以及資金管理人違規處理措施。
第三十三條 合作機構應每季向資金管理人報送業務開展情況匯總、不良貸款發生及清繳返還情況、呆賬貸款核銷情況等,接受工作小組辦公室和資金管理人的監督。資金管理人應每季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送業務情況、資金使用情況,接受工作小組辦公室的監督。工作小組辦公室應每季向工作小組成員及市財政局報送業務情況、資金使用情況。
【編制說明】每季信息報送機制。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屆滿或政策法規變化,根據實施情況評估修訂。有效期滿后,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存續期內發生的符合損失補償條件的風險補償項目,可依據本辦法享受風險補償支持。
【編制說明】明確政策有效期內均可開展業務。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到期后如明確不再延續,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在履行相關風險補償責任后,余額按出資比例退還各級財政。
【編制說明】明確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結束條件。
第三十六條 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6〕11號)和《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關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細則》(佛科〔2016〕133號)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 【通知公告】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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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示…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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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關于轉發國家重點研…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