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3/22/2019 5:41:35 PM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辦發〔2018〕43號),我廳經商省財政廳同意,在廣州、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河源、梅州、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云浮等16個地級以上市推廣發放中小微企業服務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服務券工作認識
2017年以來,我廳會同省財政廳先后在6個省級小微雙創城市示范和9個地級以上市開展服務券發放工作,累計發放7500多萬元,5183家中小微企業受益,達到了整合服務資源、創新財政扶持方式、擴大政策受益面、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等預期目標,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好評。各地要充分認識服務券工作的重要性,確保思想認識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推動服務券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二、加強服務券全流程監督管理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要通過全省統一開發的管理系統開展服務券申領、使用和兌現工作,加強對企業、服務機構的宣傳和誠信教育,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強化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嚴防服務機構、中小微企業資料信息丟失泄密。
對于中小微企業和服務機構提供虛假材料,惡意串通騙取或截留、挪用、擠占服務券資金等情況,取消其申領或收券資格、追繳撥付資金、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并撤銷服務機構示范平臺稱號。
三、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要根據《廣東省中小微企業服務券操作指南(2019年修訂版)》(見附件)要求,制訂本地具體實施方案或細則,抓緊確定承辦單位、開展本地示范平臺認定或服務機構確認、有序推進服務券申領使用兌現各項工作,加快資金支出使用進度,確保實現預期績效目標(發放企業家數、帶動社會化服務金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大本級財政資金投入,讓更多企業受益。
請有關地級以上市于3月底前將服務券工作聯系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和承辦單位(名稱、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信息報送我廳;12月底前將服務券工作開展情況報送我廳。實施過程中遇到有關問題,請隨時與我廳和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聯系。
附件:廣東省中小微企業服務券操作指南(2019年修訂版)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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