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關于廣東省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3/3/2022 3:09:24 PM
廣東省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21〕45號)及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的系列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我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幫扶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平穩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1.繼續實施減稅降費優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推動增值稅留抵退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在中小企業落地實施,促進中小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將《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工信民營〔2020〕38號)中關于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關于工會經費返還補助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按照國家部署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惠企政策。實施制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2022年對省內注冊、持續經營的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補貼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管理,由企業用于社保繳費、員工待遇發放等支出。
2.降低場地使用成本。鼓勵各地在工業園區及產業集聚區集中建設標準廠房,工業物業產權按規定以幢、層為基本單元進行分割出售,或以適當的優惠價格出租給中小企業,鼓勵各市對產權出讓方或出租方予以適當補貼。鼓勵國有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大學科技園實施面向初創小微企業及優秀團隊適度減免租金等優惠措施??山Y合當地產業發展需要及區域生態環境條件,在產業園區內布設電鍍、噴漆等共性工廠,完善生產工序,增進產業協同。在推進“工改工”工作中,切實保護合法合規經營中小企業的發展權益。將工業廠房“二房東”壟斷行為納入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范圍。
3.緩解相關經營成本壓力。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等費用,降低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線上運營成本。鼓勵有條件的市對本地幫扶效果較好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完善電子發票服務體系,向納稅人免費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加強大宗商品監測預警,強化市場供需研判,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國家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政策,推動實施貨運汽車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支持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探索現代物流整體運營解決方案。推動外貿企業建立協調機制,與物流企業進行需求對接,解決外貿企業“缺箱少柜”問題。推行口岸作業單證無紙化,壓縮單證流轉時間,提升貨物進出港效率。
二、著力開拓市場需求
4.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加強各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評估,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對未明確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評審時,原則上按上限實施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得分。強化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結果應用,重點查處未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等違規問題。
5.支持中小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推進“粵貿全球”“粵貿全國”和農產品“12221”市場體系建設等工作舉措,簡化內銷認證和辦稅程序。支持中小企業參與廣交會、進博會、中博會、APEC技展會、旅博會、農交會、農博會、加博會等重要展會活動,鼓勵大型電商平臺為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線上銷售服務和流量支持。支持各市開展促消費專項行動,圍繞受疫情影響重、就業容量大的文旅、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定向發放消費券、服務券等惠民補貼,帶動形成消費熱點。省按2022年1—9月各地實際兌付數額(實際核銷數)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開展跨境撮合活動,鼓勵中小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RCEP成員國開展海外倉建設,保障外貿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運轉。
6.充分發揮大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引導大型企業面向省內中小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擴大采購規模。開放產業集群圖譜,開展“大手拉小手”活動,支持大型企業尤其是“鏈主”企業通過產業紐帶、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協作、開放應用場景和技術擴散等方式,將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帶動中小企業優化生產經營、提升產品質量。
三、加強企業權益保障
7.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優化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渠道,在“粵商通”和廣東政務服務網上線投訴與處理平臺,企業可實時跟蹤辦理進度。建立辦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案件“綠色通道”,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及時兌現中小企業勝訴權益。遴選3—5家優秀律師事務所,組建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法律服務團隊,根據服務情況對律師事務所給予費用補貼。
8.強化款項支付監督和約束懲戒。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治理,對各市清欠和中小企業款項支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通報。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惡意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與關聯機構聯手賺取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或匯票貼現利息等典型案例在主要媒體進行披露,情節嚴重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加大失信懲戒、限制消費等措施的適用力度。
9.優化行政服務和執法行為。在生態環境、應急、消防、城管、市場監管等執法領域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輕微違法違規及首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實行主動幫扶指導,運用說服教育、警示告誡、指導約談、責令改正等柔性執法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進一步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依法嚴格查處平臺經濟領域“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行為,著力維護平臺內經營者合法權益。發揮各級民營企業投訴中心作用,暢通中小企業投訴和維權渠道。
四、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0.支持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市場化續貸、展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還款意愿、吸納就業能力強的中小企業,通過續貸、展期等市場化方式紓困解難。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引導信貸資金投向民營、普惠小微等重點領域。通過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等配套服務,加大金融科技賦能,提高中小企業融資便利性。將商業銀行開展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相關指標作為財政資金存放管理的參考依據,推動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
11.加大供應鏈融資支持和上市掛牌服務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對符合條件幫助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的供應鏈核心企業,通過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在線確認,按實現應收賬款融資年化金額不超過1%的額度給予獎勵。深化規范“銀稅互動”合作,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業融資。全面推廣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鼓勵金融機構依托廣東省供應鏈金融“監管沙盒”試點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為供應鏈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合作,加強中小企業上市融資指導。支持證券中介機構加大服務中小企業上市、掛牌力度,對服務省內中小企業成功上市、掛牌增量排名前列的證券中介機構給予獎勵。
12.建立中小企業應急轉貸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市安排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對受疫情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影響,符合銀行信貸條件、還貸出現暫時流動性困難的中小企業提供應急轉貸支持,降低企業轉貸成本。
13.進一步加大信貸風險補償和融資擔保支持力度。鼓勵各市設立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和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加大風險補償資金投入力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省對風險補償實施情況較好的地區給予獎勵。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擴大與國家融資擔?;鸷献鳂I務規模,嚴格實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考核。
14.充分發揮信用保險保障功能。鼓勵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信用保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適當給予企業保費補貼,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引導具有資質的保險機構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助力減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逾期壓力。
五、強化企業人才支撐
15.加強用工供需對接。鼓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實施畢業生本地就業激勵政策,引導高校和中職學校直接輸送學生到本地中小企業就業或實習,對表現較好的學校在招生指標和“沖補強”提升計劃建設績效評價時給予傾斜,鼓勵各市對提供和吸納畢業生數量較多的學校、企業予以獎勵,并在人才落戶、住房、子女教育、醫療健康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引導高校和中職學校針對“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人才需求設置課程,通過網絡、現場、入校等線上線下各類招聘形式,加強中小企業人才對接。開展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哄抬或操縱人力資源市場價格、發布虛假招聘信息等人力資源市場違法行為。
16.加強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建立多層次人員培訓體系,推進“新粵商”培訓工程,每年免費培訓中小企業和服務機構中高層管理人員、技術骨干5000人次以上。推進“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大工程。鼓勵有關行業協會開展制造業企業技能人才培訓,申請成為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并開展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17.助力“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對接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在有關產業人才專項中融入“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人才需求導向和條件指標。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項目的國家級“單項冠軍”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探索擇優賦予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揭榜掛帥”或自主舉薦名額。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地市行活動,支持中小企業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
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18.大力推動“小升規”工作和中小企業監測分析。2022—2024年,繼續實施并優化調整“小升規”獎補政策;各市要加強對“小升規”企業的幫扶,解決企業實際困難。綜合商事登記、用電、稅收、就業、進出口、融資等數據,建立完善中小企業運行分析體系,重點對“小升規”和“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進行監測分析。優化“粵企政策通”平臺建設,開展涉企政策精準推送。
19.加快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省對國家新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在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等專項資金中對國家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予以傾斜支持;鼓勵各市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資金支持。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投融資對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加快上市步伐,力爭5年推動300家中小企業掛牌上市融資。加大對中小企業研發支持力度,鼓勵各地設立面向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計劃,打造產業鏈協同創新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優先參與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平臺建設。
20.加快推動中小企業體系化生態化數字化轉型?!笆奈濉逼陂g,支持具有行業變革能力和公共屬性的平臺型企業牽頭組織實施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計劃,推動傳統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全方位、全鏈條數字化轉型,加快集群中小企業體系化、生態化“上云上平臺”。支持平臺型企業牽頭聯合院校機構等,與集群中小企業組團簽訂“訂單式”人才培訓協議,培養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所需的復合型人才。鼓勵平臺型企業運營產業園區,豐富技術、數據、供應鏈等中小企業服務供給。省對平臺型企業予以重點扶持,帶動中小企業普惠性“上云上平臺”,促進中小企業體系化轉型發展。
21.推動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笆奈濉逼陂g,繼續舉辦“創客廣東”大賽,提升參賽項目質量,推動獲獎項目落地廣東,對取得股權融資的落地項目,按不超過股權融資額度的10%進行獎補。大力支持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東賽區)和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等賽事。每年新認定20個以上省級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培育發展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集聚集約發展。
七、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精準扶持力度
22.試點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由原經營者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由新的經營者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兩項申請可同時進行。為了切實減輕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負擔,滿足個體工商戶自由靈活流轉的社會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市開展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直接變更登記試點。
23.加大對“個轉企”支持力度。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相關獎勵和補貼優惠政策,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原個體工商戶各類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依法使用;需換發許可證件、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且轉企后股東和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相同的,憑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依法按名稱變更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享受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收優惠。
24.提供更多信用貸款支持。針對個體工商戶“無抵押”“輕資產”的特點,運用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機構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擴大對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發放。鼓勵銀行機構開發并持續完善“續貸”“隨借隨還”“快貸快還”等貸款產品,提升對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服務效率。
25.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推動各項政策措施對個體工商戶一視同仁,清理廢除歧視、妨礙個體工商戶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各級政府和部門出臺的紓困幫扶政策,除適用范圍有明確規定外,均適用于個體工商戶。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堅定信心,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充分發揮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和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強化責任擔當,勇于開拓創新,細化紓困舉措,加快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加強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面臨困難和問題的研究,做好形勢預判和政策儲備,適時推動出臺。保障內外資中小企業同等享受各級政府出臺的支持政策。加強政策宣貫和指導督促力度,確保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知曉政策、熟悉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政策落實情況每半年報省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省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省市場監管局)。
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以外,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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